从知识管理的环节上来说,我们理解,知识管理包括知识研发、知识搜集、知识整理、知识分享和知识应用。最理想的状态下,知识管理应该要形成一个“应用——积累——分享——再应用”的良性可持续发展循环,这对律所和律师都将产生长期性的正向激励效应,他们将愿意积极使用知识管理系统,并对知识管理系统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促进知识管理系统的提高和改进。
根据个人体验,律所知识管理实际中经常面临的问题主要包括:知识搜集环节中如何让律师愿意分享自己的优质知识,而不会让知识管理成为律师的负担?知识整理和分享环节中如何更好地保护律所的know-how和客户的商业秘密?知识分享环节中如何让律师更加快捷便利高效的检索知识管理系统里的工作成果?“互联网+”时代下互联网思维和技术的进步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新的机遇。
就我们理解,社会化的知识管理可以从最早的维基百科、百度百科、百度知道、搜狗问问、新浪爱问到目前很火的知乎,它们在说服并激励用户分享自己的优质知识方面似乎卓有成效。我们个人就经常在知乎平台上遇到一些令人拍案叫绝的回答和在法律专业上颇有深度的回复。我们注意到律所内的求助邮件经常能够收到热情而专业翔实的答复。如此看来,从来不缺少乐于分享自己优质知识的律师,缺少的应该是便于律师轻松分享知识的途径,而不会让本来在业务中已经极度繁忙的律师将知识管理视为自己业务之外的沉重负担。同时,求助邮件的答复也会沉淀最新并且紧密结合实践操作的法律知识。知识管理部可以考虑从邮件答复中自己整理沉淀的优质法律知识,经项目主管合伙人和部门合伙人同意认可后,上传到知识管理系统中去。
在知识搜集环节完成后,出于保护客户的商业秘密需要,我们需要对已有的文件进行加工整理。除了传统的人力之外,我们是否可以考虑聘请专门的IT工程师开发一种软件系统在保证知识不受损失的前提下对文件中涉及客户的商业秘密进行删除,相信互联网技术应该可以做到。但这又涉及到了知识和人才的跨界,在“互联网+”时代下,律所为了更卓有成效的开展知识管理工作,除了传统的法律人才外,还可以考虑聘请IT工程师和产品经理,以做互联网产品的理念对待律所的知识管理。
【正-文-结-束】
建筑行业知识管理系统选型法则伟创软件 -> 知识管理系统作用很多,公司对知识管理系统要求也趋向人性化,是考虑人性化要求還是主要关键要求,变成知识管理系统型号选择的难题。显而易见,提升全体人员的工作效能并不是靠某一单位、某一领导干部、某一人的高效率,只是靠顾客保持知识管理系统关键作用功效的結果,因此重视知识管理系统的核心理念,变成知识管理系统作用挑选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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