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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系统和OA系统的区别 |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
合同管理系统和OA系统的区别
合同管理系统使用对象:财务、行政部门
主要功能:主要围绕财务、行政部门的业务展开。合同管理、合同提醒、合同进度、合同应付、合同统计、合同流程等
主要作用:通过简化合同管理系统工作及流程,提高合同管理系统工作流程,实现合同管理系统价值最大化。
OA系统使用对象:企业全体员工
主要功能:主要围绕行政部门的业务展开。审批流程管理、车辆管理、会议室管理、办公物品管理、工作汇报管理、通知公告管理、企业通讯录管理、即时通讯管理、公文管理等
主要作用:通过规范企业日常办公流程,提高整体的工作效率。
某种程度上来说,很多企业的合同管理系统部门和行政部门是一体的,所以工作内容是既要做合同管理系统部分的,也要负责行政部分的。那么,针对这种情况,就无所谓合同管理系统还是OA系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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