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提出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到2016年,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这次《指导意见》落实文件要求,加快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推进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共用,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是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纵深的关键环节。近年,广东、浙江、贵州等地,已经按照集约化发展理念,建设覆盖省、市、县政府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总体看,还存在网上服务事项不全、信息共享程度低、可办理率不高、企业群众办事仍然不便等问题,还有一些地方和部门尚未开展相关工作。 如何让各级政府部门打破信息壁垒、提升服务效率,让百姓少跑腿,信息多跑路,解决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如何构建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打通信息壁垒,构建全国信息资源共享体系?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专家。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顾平安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表示,《指导意见》有四大亮点:一是明确提出要梳理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对地方政府开展相关工作有明确的操作指导性。《指导意见》要求,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17年底前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发布,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 二是明确提出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办理要求,提出“三个凡是”标准。“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 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 三是明确提出省级统筹的要求。以省级政府为单位来整合规范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指导意见》提出,2017年底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2020年底前,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覆盖全国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其中,省级统筹是指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本地区政务服务再造和平台建设融合,并强调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 四是明确提出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的目标。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延伸,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做到无缝衔接、合一通办。完善配套设施,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实行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在政务大厅与部门之间来回跑腿的问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研究处处长李广乾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表示,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对于包括电子政务在内的信息化建设发生了重大影响,“互联网+政务服务”就是要更新传统电子政务的建设方式、方法,丰富政府行政管理与服务的内容和手段,提高政府服务人民群众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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