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海量数据集合而成的“大数据”带来的不仅仅是机遇,往往也会伴随着较大的安全风险问题。信息的非法获取、泄露及交易扰乱了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干扰了人们的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也给大数据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造成了阻碍。
互联网和大数据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是必须保护好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这样才能确保数据的稳定和质量。同时,数据信息往往涉及到广大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如果只顾商业价值而不保护数据信息权利人的权益及数据的安全,无异于竭泽而渔、饮鸩止渴。 数据的利用和保护存在一定的冲突:对数据权利人权益保障的越充分,对数据的使用和交换的限制就会越大。如何平衡和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是现阶段比较重要的问题,小编认为,在数据的使用和交换过程中,应当遵循先保护,再合理利用及共享发展的原则,尽可能平衡和兼顾促进发展与保障权益。在权利人的权利和数据使用人的利益相冲突时,先保护“在先”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通过对数据信息的获取、使用和共享给予一定的限制,并对相关行业和产业进行积极引导,为数据保护及使用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
信息安全建设作为一种先进手段是中小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保障。中小企业的信息安全将增强企业的竞争力,理顺和规范了企业的管理,也就提高了企业效率。同时也能改善企业的服务质量,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这就是信息安全能给中小企业发展带来的巨大作用。所以说我国中小企业的的信息安全建设是“刻不容缓”的。可是我国中小企业要实现信息安全还相当困难。
中小企业要不断发展,就必须将信息安全建设提升到企业管理的高度,只有将企业管理和信息安全制度进行有机地整合,才能真正发挥出IT技术的优势,使之真正成为企业安全、稳定运营的基础,并真正成为企业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快速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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