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信息数据的重要性,在设计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时,参照美国国防部C2标准在网络环境下的解释,我们将努力通过相应的手段达到6项安全目标:
保密性:是指静态信息防止非授权访问和动态信息防止被截取解密。
完整性:是指信息在存储或传输时不被修改、破坏,或信息包的丢失、乱序等。信息的完整性是信息安全的基本要求,破坏信息的完整性是影响信息安全的常用手段。目前,对于动态传输的信息,许多协议确保信息完整性的方法大多是收错重传、丢弃后续包的方法,但黑客的攻击可以改变信息包内部的内容。
可靠性:是指信息的可信度,包括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发送人的身份证实等方面,可靠性也是信息安全性的基本要素。
实用性:即信息加密密钥不可丢失(不是泄密),丢失了密钥的信息也就丢失了信息的实用性,成为垃圾。
可用性:一般是指主机存放静态信息的可用性和可操作性。病毒就常常破坏信息的可用性,使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数据文件面目全非。
占有性:是指存储信息的主机、磁盘等信息载体被盗用,导致对信息的占用权的丧失。保护信息占有性的方法有使用版权、专利、商业秘密性,提供物理和逻辑的存取限制方法;维护和检查有关盗窃文件的审记记录、使用标签等。
由此可见基于以上几点,信息安全是企业的保障,是企业信息系统运作的重要部分,是信息流和资金流的流动过程,其优势体现在信息资源的充分共享和运作方式的高效率上,其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旦出现安全问题,所有的工作等于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