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物质经济向知识经济的转变是当代正在经历的最深刻的社会变革,以知识为对象的知识管理就产生于这一环境中。作为管理领域的新生事物,知识管理无论在理论还是在实践领域都还未形成能被大家所广泛认可的定义,各国学者就此纷纷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阿比克(Andreas Abecker)将知识管理定义为:“对企业知识的识别、获取、开发、分解、使用和存储”。马斯(Masie)则认为,知识管理是一个系统地发现、选择、组织、过滤和表述信息的过程,目的是改善雇员对特定问题的理解。这两个概念代表了部分研究者的观点,他们的共性都是将知识管理的对象限定于知识或信息。维娜·艾利对知识管理的定义则是“帮助人们对拥有的知识进行反思,帮助、发展、支持人们进行知识交流的技术和企业内部结构,并帮助人们获得知识来源,促进他们之间进行知识的交流”。 维格认为,知识管理主要涉及4个方面:①自上而下地监测和推动与知识有关的活动;②创造和维护知识基础设施;③更新组织和转换知识资产;④使用知识以提高其价值。显然,与前两个定义相比,他们扩大了知识管理的范围,认为知识管理的对象不仅包括知识,还包括与知识交流相关的事物,如技术、组织结构和其它资源。另外,还有一些概念从不同的角度对知识管理作了界定,如美国德尔集团创始人之一的卡尔·弗拉保罗从知识管理的目的出发,认为“知识管理就是运用集体的智慧提高应变和创新能力”,是为企业实现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共享而提供的新途径。卡尔·E·斯维拜(Kad E sverby)则从认识论的角度将知识管理定义为“利用组织的无形资产创造价值的艺术”。
尽管对知识管理的解释多种多样,但从知识管理所研究的对象和范畴来理解,还是可以在两个层面上达到统一的。我们认为,对“知识管理。的概念可以从狭义的与广义的角度来理解。所谓狭义的“知识管理”,主要是对知识本身的管理,包括对知识的创造、获取、加工、存储、传播和应用的管理。而广义的“知识管理”不仅包括对知识进行管理,而且还包括对与知识有关的各种资源和无形资产的管理,涉及知识组织、知识设施、知识资产、知识活动、知识人员的全方位和全过程的管理。前者往往是针对某一组织(如企业)而言,而后者则一般是在全社会展开的;但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有利于知识的生产、传播和应用,从而提高知识主体的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最终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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