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要强调一点:企业在与ERP厂商协商软件价格的时候,要确保只采购项目范围内的软件模块。很多ERP厂商喜欢用折扣的手段,让企业购买一些在将来可能会用到的软件模块。如果企业真的买了,那么就不但要支付软件费用,在真正使用这些软件模块之前,可能还要白白支付几年的软件维护费。如果企业一直都不用,那么这些软件模块就成为了摆设。更有甚者,如果企业没有在合同上注明,可以退还不用的软件模块,那么企业就只有哑巴吃黄连了。
ERP厂商在软件报价里面通常会捆绑一些软件,但是具体捆绑了哪些软件,一般是不会透露给企业的。这时候企业最好要求ERP厂商对软件报价进行细化,把每一个有独立软件许可证的模块标识出来,这样就可以暴露那些企业根本用不上的软件模块。
ERP厂商制订软件许可证价格的方式有很多种,不过大部分都是以用户数为基础来制订的。用户数可以是总命名用户数(total named users),或者并发用户数(也就是同时登陆系统的用户数,concurrent users)。有些ERP厂商采用基础价格与用户数相结合的方式,还有些ERP软件的许可证价格,是基于所安装的服务器数量来制订的。同一套ERP软件的不同模块,在制订许可证价格时也可以采用不同的方式。对于企业来说,关键是要了解ERP厂商是如何具体制订许可证价格的。如果企业没有把这个问题搞清楚,很可能就会购买一些不必要的许可证回来。
如果ERP厂商是基于并发用户数来制订许可证价格的,那么企业一定不要过高估计自己的并发用户数。一般来说,很多企业的并发用户数的峰值,大约是总用户数的40%到50%。并发用户数的峰值,通常循环发生在一些特定的时间点,最常见的情况是月末或者年末。企业在确定并发用户数的时候,可以观察一下当前所用系统的并发用户数的情况,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参考,不过也要考虑到新系统所带来的不同之处。
最后要注意的是,企业不要因为未来业务会增长就购买过多的许可证数量。很多时候,只要仔细评估一下让ERP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用户数,再适当留有余量就可以了。针对未来业务增长所要求的更多许可证数量,企业可以在需要的时候单独购买。在购买这些额外许可证的时候,可以基于购买这些许可证的成本以及可能获得的利益来进行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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